近日,经省著名商标审核委员会评审通过,公司“辛子”商标作为文字商标被正式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。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已不仅仅是企业商品和服务的标记,同时也是商品的市场信誉、占有率、竞争力及整个企业形象的象征。早在2010年7月,公司于国家商标局注册文字商标“辛子”核定使用商品(第7类):轴承(机器零件)、滚珠等。“辛子”商标自注册以来,已经在重大装备、机械制造和汽车零部件行业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2014年,公司“辛子”文字商标被评为“湖州市知名商标”。 浙江省著名商标,是指在浙江省内具有较高市场信誉、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。这次“辛子”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,不仅有效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,更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成为行业市场的信用保证,对切实保护公司知识产权、参与市场竞争将发挥重大作用和影响。(总经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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