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的时候,总以为自己是世间最特殊的那个,区别于别人的平凡,一直相信在某一个时刻,自己的潜能会被激发,飞檐走壁,隔空取物乃至瞬间移动。 年纪渐长,现实泼了好大一盆冷水,突然发现能骑自行车是最大的满足,免我于走路的疲惫。那时候,尚未到骑车上学的年纪,而我始终未被激发潜能。 高中三年,我并未淹没在题海,开始对着小说幻想白马王子的出现,简单的白色T恤,旧蓝的牛仔裤,帅气的外貌,各种各样的相遇以及不变的钟情于我。飞檐走壁的幻想倒是忘了个干净。 大学初始,疯狂的穿越小说弥漫于校园每个角落,更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现实案件发生,我一边鄙视那些疯狂的女子一边幻想着自己的穿越。是到哪儿呢?怎样的朝代?怎样的际遇?啊,最重要的是,一定要会飞檐走壁。 工作伊始,年岁突然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长得厉害。而我,没了幻想,似乎真正而彻底地认清了自己的平凡以及那永不可能被激发的潜能,忙碌于工作与感情之间,只祈求时间它能慢一点,再慢一点。 去年冬天,那个会瞬间移动的男人迷倒了亚洲万千少女,带起了一股啤酒和炸鸡的风潮。我感慨着那个编剧离谱地将外星人搬上荧幕,然后津津有味地追完了整部韩剧。原来我,仍存幻想,明知不可能而仍不可磨灭的奇怪幻想。 那些年,那些念。(特贝尔 施晶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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